一九一五年(岁次乙卯七十六岁)举行春戒,期满后,邓川县有一位姓丁的绅士,是清朝的孝廉,只生一女,年十八,尚未出阁。一日,忽然不省人事,全家仓惶,不知怎样才好。醒来后即变作男子声,指父大骂:‘你丁某,恃势诬我是土匪,以致丧失了我的生命。我是大理西川人,名字叫作董占彪。你还记得吗?今在阎王前告准,要报八年之仇。’说毕,持刀逐父,丁大骇,避匿他处,不敢归家。鬼每日必来,鬼来时女就变形态,闹得全家不安。时鸡足山派素琴素值二僧往邓川办事,过丁家,看见鬼附女身,凶恶可怕,就对鬼说:‘劝你不要这样,令地方不安。’鬼说:‘你们出家人不要多事。’僧说:‘本来不与我们相干,但我们的师父常说冤家宜解不宜结,愈结愈深,何时得了?’鬼稍稍想了一想,问:‘你们的师父是谁?’僧答:‘祝圣寺虚云老和尚。’鬼说:‘我也闻名,但没有见过,肯与我受戒吗?’僧答:‘大慈大悲,度一切苦危,怎么不肯呢?’二僧劝鬼,令丁姓出钱超度,可以么?鬼答:‘丁某伤天害命,我不要他的钱。’僧说:‘今地方送你些钱,可以吗?’鬼又作恨声说:‘此仇不报,我恨难平,待我去问过大王,你们明日在这里等我。’鬼去,女子起立,含羞入室。第二天早上鬼先来,僧后到,鬼责僧失信,僧告知因公耽误。鬼说:‘我问过大王,说祝圣寺是个好道场,准我去,但要你们亲自护送。’于是地方绅士十余人随同二僧到祝圣寺,向老和尚谈说是事,次日设坛为之念经说戒,从此安静。
护持佛法的十大功德:
一、从前所作种种罪过,轻者立即消灭,重者亦得转轻。
二、常得吉神拥护。
三、夙生怨对,咸蒙法益,而得解脱。
四、夜叉恶鬼,不能侵犯。毒蛇饿虎,不能为害。
五、心得安慰,日无险事,夜无恶梦。
六、至心奉法,虽无希求,自然衣食丰足。
七、所言所行,人天欢喜。
八、愚者转智,病者转健,困者转亨。
九、永离恶道,受生善道。
十、能为一切众生,种植善根。无上甚深微妙法,百千万劫难遭遇。我今见闻得受持,愿解如来真实义.